他说,“霍总常说你和阿锦是青梅竹马,相识多年,你总比我了解她,她表面不说,但心底最计较的是什么。”
“霍总风流多情,招惹不少女人心,本就怕麻烦嫌脏的阿锦怎么可能还会回头。”江靳琛知道自己的优势在哪儿,也清楚安锦阳当初选他的理由。
不管原因如何。
只要如今他能够顺理成章,名正言顺地站在阿锦身边便足够。
砰的一声。
霍桀凶神恶煞地挥落近在手边的花瓶,他双眸阴沉沉地盯着江靳琛,“装得了两三天的大学教授,还真当自己有多干净?”
“她嫌我脏,那你呢?你身为江家大少,你又能装到什么时候?”
他松开手,划破掌心的碎片啪嗒一声掉落在地,殷红的鲜血顺着掌纹缓缓滴落,他步步紧逼地说,“至少我从未骗过她。”
“你说她嫌脏怕麻烦,可你知不知道她这辈子最恨的就是欺骗。”
霍桀当然了解安锦阳。
那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女孩,从丁点大小长成如今亭亭玉立的模样,他今年三十,比安锦阳虚长四五岁,从她幼儿时期,尚在襁褓的时候,霍桀就相伴左右,可以说,前面的十多年,他们形影不离,朝夕相处。
说句肉麻的,安锦阳就是霍桀的前半生。
他清楚安锦阳的底线,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把江靳琛当成威胁,直到前两天,他发现安锦阳在让步,在妥协,才渐渐上了心。
往往情敌是最了解彼此的存在。
霍桀可太清楚他的命脉在哪儿。
江靳琛沉默,“。。。。。。”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两人都没讨到好,面对面站着,相对无言。
就在这个时候。
安锦阳带着东西回来了,身后还跟着帮忙的成屿。
也是缘分,他们是在半路上遇见的,干脆坐了同一辆车回来。
听见动静。
楼上办公室的姜娩可算是睡醒了,伸着懒腰打着哈欠下楼,她揉着眼睛,站在二楼的栏杆处居高临下地问,“你们刚才吵什么呢?什么骗不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