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不想了,谁当新的大王都一样。
它抓了兔子给谁吃不是吃,反正它还是要每天抓兔子。
秃鹰二毛走后,陆续又有许多大小不一的鸟送来了各种野鸡,野鸭,蛇,野兔子,野山羊,都是孝敬金嘴大王的。
一大堆的野物摆放在那里,有的还没死,努力挣扎着。
“这些都是现抓过来的,有的还是活的新鲜,我儿先挑,你喜欢吃什么就拿什么。”
不得不说,金嘴大王还是非常疼爱孩子的,有什么好吃的居然是紧着余岁欢先挑。
她眼前一亮,居然还有这种好事。
“还是义父先吃吧,人类虽然阴险狡诈的多,但是也有好人,他们讲究礼仪廉孝,就是要尊敬长辈,对长辈要有孝心,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都要先让长辈享用。
金嘴大王的眼中露出一抹惊讶的神色。
“看来这人类也是有好的,把你教养的很不错。我儿不必客气,你先挑你喜欢吃的,我吃什么都行,知道你有这个孝心就够了。”
“义父对孩儿真好,那孩儿就先挑了。”
她早就看好了,挑了一只小野山羊,两只野兔子,还有两只野鸡。
剩下的那些品相都一般,要么就是她不喜欢吃的,有的已经被撕咬的血肉模糊,人根本就不能再吃了。
“义父,孩儿挑这些就够了。自从变成人以后就要吃熟的,我等回去把这些煮熟了再吃,您慢慢吃,我要回去了,改天再过来看您。”
余岁欢已经把来找金戒指这件事抛在了脑后,白白得了一只小野山羊,两只野兔子,两只野鸡,已经算得上是大丰收了。
趁着现在还不赶紧走,还等什么?
乌鸦哥飞到余岁欢的肩膀上对着她耳朵压低声音小声说道。
“我刚才在你义父的窝里看到了好多金光闪闪带着宝石的东西。那成串的珍珠项链上面的珍珠有你眼珠子那么大。”
“手镯上镶嵌的红宝石都能闪瞎眼,金项链得有你手指头那么粗,玉镯子绿的比树叶子都绿,反正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
一听到这个,背着一背篓野物正准备走的人突然又停下了脚步。
“你说的可都是真的?”
“就咱们两个的这种关系我还能骗你不成?我要是说谎话就让我打一辈子光棍!”
余岁欢不带一丝犹豫的放下装着野物的背篓,转身走到金嘴大王的跟前。
“义父,我刚才想了想,现在还是不能走,你受伤了,我得留下来照看你。我先过去把你的窝整理一下,等会儿你睡觉也能舒服一点。”
她一边说一边动作麻利的准备爬树,别看树高,也阻挡不了她爬树的决心。
当余岁欢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爬进金嘴大王那个巨大的鸟窝里的时候,也被里面的豪华程度给震惊到了!巨大的窝底铺了一层金光闪闪的珠宝,项链,头饰,手镯,摆件,金步摇,钗子等等,各种各样的闪瞎眼。
余岁欢拿起一个赤金手镯,足足有大拇指那么粗,上面还镶嵌着红色,绿色,黄色的各种颜色宝石。戴在手上试戴了一下,那真是好看的不能再好看了。
她把里面的所有东西都看了一遍,恨不得把金嘴大王的鸟巢都给它搬走。
把里面的稻草重新铺平整,金嘴大王已经用餐完毕,飞进了鸟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