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等陈跃华回味过劲儿,就有人上下其手,开始搜身。
“兄……弟,大……大哥!
裤裆就不要摸了吧……”
谁知话还没说完,陈跃华就被人狠狠地按在了桌子上。
“说!
来这儿做什么?”
听说话之人粗狂的声音,像是个杀人都不眨眼的亡命之徒。
都到了这个时候,陈跃华哪里还敢胡言乱语。
“大哥!
是不是搞错了!
我……我可能是……走……走错地方了!”
“走错地方?你真把我当山炮了!”
持刀的大汉动了一下,那冰冷的刀刃就在陈跃华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浅浅的血印。
“说!
孙红兵让你来干什么!
那小子又要耍什么坏心思!”
“大哥,你可能真的是误会了,我就是来出手表的!”
“糊弄鬼呢?孙红兵那王八蛋欠了老板三十块钱,还能让你主动送上门来?”
一听这话,陈跃华心里咯噔一下,敢情孙红兵这孙子不仅耍他,还在这儿欠了一屁股债!
“大哥大哥!
我真的和那个孙红兵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个瘪犊子还坑了我一百多块钱,此话有假,天打五雷轰!”
陈跃华尴尬地笑笑,指着自己的挎包,“我就是听说丁老板神通广大,也想着来碰碰运气!
手表,手表!”
话刚说完,陈跃华就感觉自己身上的挎包被人扯了下去。
紧接着没过多久,按在他脑袋上的大手就松开了。
下一秒,煤油灯亮起,等陈跃华看清楚眼前的情形,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张斑驳的老式八仙桌横在屋子中央,桌面上除了他那被翻得底朝天的挎包外,还摆着一个做工考究的红木匣子。
那匣子严丝合缝地扣着,却隐隐散发出一股刺鼻的腥味,让人不寒而栗。
更令人心惊的是,桌子两侧泾渭分明地站着两拨人马。
左手边正对着他的,是个留着齐耳蘑菇头的年轻人,一袭笔挺的黑色中山装衬得皮肤格外白皙。
而且那张脸生得实在太过精致——眉如远山、目似点漆、唇若涂朱,竟一时辨不出男女。
要知道在这年头,可没有女扮男装的中性打扮。
年轻人身后肃立着两个膀大腰圆的壮汉,粗粝的手指关节上布满老茧,一看就是专业的打手。
右手边则站着五个面色阴沉的男子。
为首的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从左脸颊一直延伸到人中的一道狰狞伤疤,在煤油灯下显得格外骇人。
他粗壮的手指正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发出“笃笃”
的闷响。
这时候,陈跃华就有一种误闯入黑帮交易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