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阳见陆献之在这里,本来就有点不开心。
他又想到,他上一顿饭,还是在早上。
心里不免多了几分烦闷。
陈云锦拿着饭碗,围着唐朝阳拎着的笼子转。
里面有两只很肥的大鸟。
一条蓝色羽毛的大鸟,尾巴上有一根很长的蓝色毛羽,旁边是其他的毛羽,但是没有那么漂亮。
另外一只鸟的尾巴,有三个颜色,有一根绿的,一根大红色的,还有一个黄的。
从表面看,两只大鸟应该是同一个种类,但是却是不同种族。
“好漂亮的野鸡。”
初二本来还在吃饭,听到这话差点笑喷了。
那是大雁吧。
大雁是定情礼。
可天上的大雁难猎,再加上城里面那么多定亲的,若是都用大雁的话,大雁不就灭绝了嘛!
所以,很多家府上都会用漂亮的稀有野鸡来代替。
初二本来笑得很开心,但是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唐朝阳来送礼,怕是想要来抢他未来女主子的。
初二想到这里,觉得自已碗里的饭都不香了。
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分得清的。
于是,初二痛定思痛,放下筷子,犹如放下了自已的脊梁。
随后,他迎着风站起来,表情无畏。
“姑娘,您可千万别忙活。”
“放着让我来。”
在和陈云锦说完话之后,瞬间变脸,如同我是管家我做主的模样。
初二规矩到位,很非常礼貌和唐朝阳说话,“敢问,唐将军可有请帖?”
唐朝阳被问懵了。
他见陈云锦发什么请帖。
“没有。”
初二礼貌回答:“我们县主府虽然不是什么名门世家,却也是有身份的贵人。”
“您这样一没有请帖,二没有提前通知,就这样大咧咧的闯进来,打搅了我们县主和闲王的邀约。实在是有点不妥。”
陈云锦看着初二处理问题方式,脑门儿全是问号。
她不知道初二突然开口为难唐朝阳的原因,却以好脾气的没有说话。
陈云锦看了眼陆献之,陆献之不但完全没有当客人的自觉,更没有假装很客气的,和其他客人唐朝阳说两句话,而是完全不顾外在影响,并且以很快的速度吃饭。
眼看着,他面前的红烧肉都快吃完了。
陈云锦赶快抬手去抢下几块,红烧肉。
偶尔看一眼唐朝阳,丝毫没有放下筷子的打算。
唐朝阳看陈云锦时,陈云锦抱着自已的大碗,时不时的夹了两筷子菜,然后扒饭。
自已一个主人家,搞得像是一个站在楼顶,看隔壁野狗打架的吃瓜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