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爪子磨秃了,牙齿掰断了,就吐血湿润红砂岩,饿了,就吃死去的同伴,渴了,就吸吮死去
同伴的血。
终于,在一个朝霞漫天的清晨,一股清泉从红砂岩中喷涌而出,狼群,也随即张开满是鲜血
的嘴巴随着狼王仰天长啸。
戈壁滩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只要有水,荒芜的土地立刻就能生长出青草,并且在很短的时间
里形成一片绿洲。
最早的一棵树是沙枣树,是一只鸟带来的,它落在绿洲上吃草籽,排泄的时候留下一颗沙枣
核,沙枣核在湿润的草地上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了一颗沙枣树。
等沙枣树结沙枣之后,就有更多的沙枣树在绿洲上长起来了。
百十年之后,这里已经有了一大片沿着溪流生长的沙枣林。
在西北风带着沙土经过这片沙枣林的时候,沙枣树拦住了一些泥土,并给绿洲留下厚厚的一
层黄土。
于是,这里的植被越发的茂盛。
有了树木,就有各种野兽来这里栖息,给狼群提供品种多样的食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狼跑水之地来了多少狼群,死了多少狼王,最终,还是那支
用爪子,牙齿刨出清泉的狼群后代保卫住了自己的领地。
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
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
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
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
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
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