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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戈壁滩特有的浪漫啊(第2页)

坑,爪子磨秃了,牙齿掰断了,就吐血湿润红砂岩,饿了,就吃死去的同伴,渴了,就吸吮死去

同伴的血。

终于,在一个朝霞漫天的清晨,一股清泉从红砂岩中喷涌而出,狼群,也随即张开满是鲜血

的嘴巴随着狼王仰天长啸。

戈壁滩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只要有水,荒芜的土地立刻就能生长出青草,并且在很短的时间

里形成一片绿洲。

最早的一棵树是沙枣树,是一只鸟带来的,它落在绿洲上吃草籽,排泄的时候留下一颗沙枣

核,沙枣核在湿润的草地上生根发芽,最终长成了一颗沙枣树。

等沙枣树结沙枣之后,就有更多的沙枣树在绿洲上长起来了。

百十年之后,这里已经有了一大片沿着溪流生长的沙枣林。

在西北风带着沙土经过这片沙枣林的时候,沙枣树拦住了一些泥土,并给绿洲留下厚厚的一

层黄土。

于是,这里的植被越发的茂盛。

有了树木,就有各种野兽来这里栖息,给狼群提供品种多样的食物。

很多,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狼跑水之地来了多少狼群,死了多少狼王,最终,还是那支

用爪子,牙齿刨出清泉的狼群后代保卫住了自己的领地。

当然,这跟狼群为了那一股子清泉付出的沉没成本太大有关,关于这一点,人跟狼之间没啥

区别。

狼群只要数量足够多,足够团结,且足够凶狠就能击败别的狼群,这没有什么好说的。

直到某一天,狼跑水来了更加强大的族群,狼几乎全员战死,伤痕累累的狼王不得不带着没

有参与战斗的怀孕母狼跟幼崽仓惶逃离。

它们彻底的失去了祖先留给它们的领地,猎场。

能打跑狼的,自然比狼彪悍,勇猛,狡猾,阴险的存在。

能在戈壁滩上生活的存在,还必须比骆驼更能忍耐,比牛更能吃苦,同时,还必须比狐狸聪

慧才成。

人,这种动物完美的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尤其是被陕甘回乱逼迫离开陕西四处流浪的云氏一

族。

与狼群的争斗,云氏不可能毫发无伤,在付出惨重的沉没代价后,云氏一族埋葬了战死族人

后,他们就留在了这片有水,有富饶土地的绿洲上继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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