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真的让别的女人把她的男人给撬走了……
“那都不用你动手杀我,我自己可能就要先自尽了。”顿了顿,安宁笑眯眯的补充,“不过前提是,我一定会带走几个垫背的。黄泉路上那么孤单,我可不要一个人走。”
横竖,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首当其冲,就是从她手上抢走权煜皇心的女人。
她特别认真的想过,如果权煜皇不爱她了,权煜皇移情别恋了,那以她的性格,她肯定不会甘心。她是一个小肚鸡肠且瑕疵必报的小畜生。她不能忍受权煜皇渐渐的忘记她。
想让一个男人记住你一辈子,就俩方法。
第一,当他最爱的女人。第二,杀了他最爱的女人。
所以能让权煜皇一辈子都记住她的方法,也就只有两个。
第一,成为权煜皇心尖儿上的独宠宝贝。
第二,杀了权煜皇心尖儿上的独宠宝贝。
她要么当权煜皇心尖儿上的宝贝,牢牢的占据权煜皇的整颗心。要么,她就杀了权煜皇心尖儿上的宝贝,让权煜皇恨她一辈子。
也就可以让他记住她一辈子了。
林晚晚咂舌,“这有点像我认识的那个安检官了。安检官,你不觉得你爱人,爱的很决绝惨烈吗?”
“不用觉得,我就是这样的人,你说的一点没错儿。”
她就是这样的人。
得不到的,那就毁灭好了。
反正绝对不会留给旁人。
“因为我爱的毫无保留,所以我也需要权煜皇同样爱的毫无保留。”
若是有一丝一毫的保留,那就不是她要的感情了。
宁缺毋滥。
这是老爸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抱着她告诉她的道理。
不仅仅是找相爱的男人,对待每件事情,她都是宁缺毋滥。
如果不是她想要的,那她就不要了,她绝对不要委屈自己,更不要凑合!
林晚晚扯了扯嘴角,冲她做了个鬼脸,摆摆手示意自己真的要回房间去睡觉了。
她想,或许就是嫂子这样的性格,才能被老大喜欢上吧。
不是老大爱上了嫂子的一切,而是,原本嫂子身上的一切,就是老大所爱的。
他们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好像也是挺理所应当的呢。
苦涩的咬了咬嘴唇,林晚晚觉得等这几天忙完了,她得拉着小追命去喝酒了。嗯,因为这几天的同住一个屋檐下,她跟蒋大小姐的关系也亲近了一些。那就把蒋大小姐也一起喊上喝酒吧。
如果蒋大小姐来喝酒的话,估计蒋大小姐诶也会把陆师爷给拽上。
也是奇了怪了哈,陆师爷原先跟蒋大小姐也没有什么交集,偏偏蒋大小姐就是喜欢捉弄他们陆师爷。
她这个观众在旁边看着,也觉得挺有趣嘞!
要知道,陆师爷也是他们九处的一个碰不得说不得的老佛爷!平日里只有陆师爷挤兑欺负他们的份儿,何曾见过陆师爷给人欺负了去?
蒋大小姐,真真儿是他们陆师爷的克星哟!
那就等这几天忙完了,把小追命、蒋大小姐跟陆师爷一起喊上去喝酒吧。
借酒消愁,虽然可耻,但是真的很管用。
反正她是这样儿。
她每把自个儿喝醉喝吐到要死要活一次,她心里的痛楚,就会减弱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