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那个被弃养的孩子吗?我们收养了那个孩子!
根据联邦法律,儿童福利局需每个月需要给我们1000美金,而那个中年男性却不是这样,他只会花我们的钱,我们为什么要白白负担这一笔开销?”
聂华令问:“你们办公室的老师如何看待余切?”
“他像海明威。”
“海明威?”
“是的,不仅写作手法相似,而且同样是个真正的硬汉!”
海明威被认为是这个世纪美国最伟大的作家,此人参过军,做过战地记者,喝烈酒泡女人……虽有通共之错,但仍然是美国人心目中的当代乔峰,作家版美国队长。
显然,保罗开始谈到余切的“枪支”
事件。
在他看来,拥有枪并不是什么大事。
从数量上讲,爱荷华州的猪是人类的七倍!
不仅仅是家养的肉猪,还有遍地的野猪,而在有野猪群出没的地方,一年的粮食产量会减少一半,甚至可能颗粒无收。
州政府鼓励猎人去杀野猪,并给予补贴。
保罗指着照片上的余切道:“海明威最喜欢的事情是打猎,还有钓鱼。
他为了寻找狮子,和狮子搏斗,专门去非洲寻找狮子的踪迹,我们喜欢硬汉,他还杀过越南人。
你知道的,余切也杀了沟槽的越南人。”
“你是一个美国教授,你怎么能这样称赞你的敌人?耻辱。”
聂华令说。
“海明威曾是克格勃的间谍。
他还说,红色必将胜利。”
“他向谁说的?海明威真是个美奸!
我从没听说过。”
“总统罗斯福。”
保罗说。
聂华令这下真的无计可施了。
作为一个需要吸纳全世界精英的国家,为了展示自己的胸怀,美国这个国家有其天真之处,如同千金买马骨一般,他们能捏着鼻子忍受马尔克斯对政府的嘲弄,赋予他荣誉,这促使美国吸引了那些新移民来朝圣,他们都以为自己是那种能使其国家低头的超级英雄……这一刻也使得聂华令感到无奈。
她忽然觉得,余切竟然比美国人还要懂美国人,精心炮制的局面,轻而易举就破了。
也许自己并不是一个善于作斗争的人,否则怎么会离婚离了多少年都搞不定官司?秀才起兵,十年不能成事。
马尔克斯和略萨的站台,给了她相当大的冲击,她迅速意识到余切很不好惹——这种人最讨厌,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昭告天下你的人脉关系?
如今马尔克斯在美国有很多脑残粉。
美国人就是这样,不怕你是他的敌人,只怕你不够酷,只怕你是个软蛋。
他们二极管的思维想不了太多。
聂华令不得不告诉顾华:“我们不能一直养你,你可能要另找出路。”
顾华完全可以预料到这一天,只是没想到发生的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