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天快黑了”。
“餐厅的桌子太大了,没有气氛”。
“那好吧”。
廊下摆了一张小桌子,是平日里喝下午茶用的,周边都是花草,灯光也比屋内的柔和,格外温馨。
白安然说,“这里好像很久没有人住了,你怎么不住这里?”
“说起来确实有原因,自从失忆之后,我就不喜欢这里,没有理由,莫名的不喜欢,加之公司的事情很多,便搬到了那边去,现在想来是因为你不在这里,所以我也不喜欢这里”。
“你都已经不记得了,还会有这样的感觉?”
“刻在骨子里的东西,怎么能说忘就忘?安然,你喜欢这里吗”。
“还好”。
“还好那就不是很喜欢”。
白安然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对住的地方不挑剔,只要方便哪里都好”。
“你心里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搬家”。
白安然不过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这么认真,“不用这么折腾,我挺喜欢这里,真的”。
席景程问,“你可别为了不想麻烦所以随口一说”。
他还真是了解她,白安然给他夹了菜,希望他别再说这事。
“吃饭吧,再不吃都凉了”。
席景程看着碗里的蘑菇,“我记得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吃蘑菇”。
“你不是喜欢吗?”
席景程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她。
白安然手里的筷子停住了,她忽然想起,他好像也不怎么喜欢吃蘑菇。
不过珩珩很喜欢吃蘑菇,她常常买来做给珩珩吃,所以今天早上买菜的时候顺手就买了蘑菇。
做的时候也没想起,直到刚才之前,她潜意识里还以为席景程也喜欢吃,因为珩珩年纪虽然小,但是跟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除了外貌之外,行为举止也像极了他,她还曾疑惑过他们两个都不怎么吃蘑菇,珩珩这是遗传了谁的。
白安然道,“我……记错了,你要是不喜欢就别吃了”。
席景程把蘑菇放在嘴里,“也没那么讨厌”。
“我是说真的,别勉强自己”。
“确实挺难过”。
“那就别吃了,万一吃出个好歹怎么办”。
席景程道,“我说是你忘记我喜欢吃什么,让我很难过”。
“我现在记住了”,白安然把蘑菇拉到一边,“别吃了,要是不够的话,我待会再去买点其他吃的”。
“不过味道不错,比以前大有长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