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杀的是唐凛,他要看到范佩阳心里害怕,恐惧,绝望,发抖。如果他想一拳就解决自己的猎物,早在刚打照面的时候,他就做了,还用浪费这么长时间?
他要追求的是狩猎的乐趣,而范佩阳这个愚蠢的猎物,把这一切都毁了。
甚至在濒临死亡的这一刻,对方的心里也没有哪怕一丝他想要的东西,翻来覆去就只有一句——
【唐凛,不能死。】
Guest。006简直要气炸,手臂蓄力,猛地从范佩阳腹部抽出。
血一下子飞溅出来,然后就开始汩汩从伤口往外流。
Guest。006烦躁地抬手,想擦一下脸上迸溅的血点,面前肚子上已经被开了一个洞的男人,忽然扑上来把他用力抱住,胳膊顺势勒住他的脖颈,撑着最后一口气和旁边的绷带小子道:“带唐凛,走……”
霍栩被彻底震住了。
不是被眼前血淋淋的画面,是被这种情况下,还他妈能牵制敌人,给他和唐凛创造活路的范佩阳。
这就是个疯子。
疯到不可想象。
可这个疯子清清楚楚和他说,带唐凛,走。
霍栩这辈子都没有过如此坚定地想完成一个嘱托。
“走!”他一把抓住唐凛胳膊,想拉人走,可拉了一下,竟然没拉动。
“唐凛!”他着急得大喊。
这是范佩阳用命换来的机会,他要还让唐凛折在这儿,范佩阳做鬼都不能放过他。
唐凛却被这一声喊回了魂。
回魂的一霎,他就懂了。
这是范佩阳早就做好的打算。
和Guest。006说了那么多听起来很解气的话,一如既往的欠揍态度,这些同平时没任何差别的表现,不是用来对付Guest。006的,是用来麻痹他的。
打不赢。
这个自己在最后时刻才不得不承认、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范佩阳肯定是一早就清楚了。
那人就是这样,务实得近乎没情趣。
可也因为这样,他总是清醒得比所有人快,筹谋得也比所有人早。
可能在Guest。006视自己为目标的时候,不,可能更早,在自己和霍栩刚从灌木丛冒头的时候,范佩阳就做好了“一旦Guest。006视唐凛为目标,就全力护住唐凛”的决定,哪怕是要付出生命。
范佩阳没说过爱他。
在得摩斯翻出的那些记忆里没有,在唐凛缺失后的记忆里更没有。
可原来,范佩阳这么爱他。
唐凛心脏紧缩,呼吸困难。想喊,喉咙却堵住一样喊不出来,他想更用力的抱紧范佩阳,却再也使不出更多力气。
既然这么爱,那就不要死啊。
我们之间的事情还没有结果,我的记忆还没有找回来,你凭什么现在就死,你怎么可以现在就死,你留一堆乱七八糟的烂摊子,让我怎么收拾!
“范佩阳——”唐凛终于找回声音,声嘶力竭。
耀眼的金色光芒,从他手臂的猫头鹰图案里爆发,炸成漫天金色光点,倾泻而下,犹如一条条金缕丝,让幽郁的迷雾森林美若幻境。
霍栩不自觉松开抓着唐凛的手,愣愣看着范佩阳的后背。
那个被猎人洞穿的伤口,正在不可思议地快速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