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金发碧眼的洋商人
大早上九点过,年轻的男孩牵着一头大公羊,带着自己的妹妹,拿着卖身契,找到初小七的摊子上。
说自己两兄妹和这头公羊,昨天被她家的小少爷和小小姐买了下来。
正好陈可可和纪子墨踩着小三轮来了,初小七就问他俩这是怎么回事?
陈可可看到昨天的那兄妹俩和那头大公羊,先是愣了下,然后一脸随意的道:
“啊……
对!
他们是我昨天买下来送给你们的礼物。
姑娘会梳头,给陌陌做丫鬟,小哥看着挺有文化的,给景轩爹当书童,这大公羊给小七娘宰了熬汤喝。”
这把初小七整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是摊子上的食客,把昨天在街上发生的事情还原给初小七听。
她听后满脸的震惊。
真是没想到陈可可小小年纪,就那么懂,就连她这老阿姨都羡慕自家崽得很。
这人是陈可可买下来的,按说应该让他们去找陈家。
但陈可可又是为了纪子墨才将人买下的,说来这事儿她家崽也参与了。
打听了兄妹俩的背景后,她将自己家和陈家的情况告诉了兄妹俩,让他们自己做选择。
自家庙小,陈家家大业大。要是他们愿意在自己这里,就留下来,若是想去陈家,她就让纪景泽将人送过去。
兄妹俩见初小七夫妻为人和善,商量后决定留在纪家。
他们既然决定留在纪家,初小七自然是没道理占陈家一个孩子的便宜。
便让纪景泽将十两银子送去给陈家,人就算是她买下了。
这两兄妹姓方,男孩今年十四岁,跟纪景泽差不多大,叫方思贤。女孩十二岁,叫方思巧。
男孩在前两年已经过了童生,若不是家中父母相继离世,明年应该去考秀才了。
初小七还真就按陈可可安排的那样,让方思贤给纪景轩当了书童,让方思巧给纪子墨当了丫鬟。
至于那头大公羊她可舍不得杀,让江猎户空了帮忙送到庄子上去配种。
初小七见方家兄妹俩这大冬天的,身上穿着补丁摞补丁的单衣,脚上袜子也没一双,几个脚趾都露在外面冻得通红。
她拿了二十两银子给纪景兰,让她带着兄妹俩去成衣铺买两身换洗的行头。
方家兄妹,见纪家一家子自己穿的都是粗布麻衣,想必条件也不是太好,两人赶紧拒绝初小七的好意。
初小七的脾气可不容他们拒绝,让纪景兰赶紧将人带走。
去成衣铺的路上,纪景兰问他们穿得那么单薄,为什么还要拒绝初小七的好意。
方思贤支支吾吾的说了自己的猜测。
纪景兰“噗嗤”一下笑出声,“我家虽然住的土坯房,大家也都穿的粗布麻衣,但不代表我家很穷。
我大嫂郊外还有两处百亩庄子,有钱着呢……
只是我们一家子都要做事,穿着那锦衣华服不方便。所以才都穿粗布麻衣,做事方便些。
我大嫂虽然很泼辣,但人很好,以后你们就知道了。”
中午吃饭,方家兄妹准备夹点儿蔬菜,蹲在一边吃,被初小七给叫上了桌子。
“我家可没蹲着吃饭的规矩,以后就大大方方的在桌上吃饭,想吃啥吃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