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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七夕(第1页)

被戳破心思的崔萑笑着向梁复赔罪,说以后有时间替他多默写两本古籍。

梁复举着指头说要三本,即便这样他也不理解且痛心疾首,大好年华的儿郎为什么不好好读书,却把时间浪费在情情爱爱上?而且两个男人有什么可黏糊的?

崔萑说要是师兄有心爱的人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人生苦短,谈情说爱不算浪费。

梁复扶了扶眼镜,目光中写满了“我只爱读书”,智慧得太过纯粹反而显得迟缓又愚钝:“书中自有广阔天地,就算昼夜不停也难以穷尽一二。我若是有朝晞那般过目不忘的头脑,便是连饭也不想吃了,一刻不停地看书……”

崔萑笑道:“那样怕是会饿得啃书喝墨。”@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梁复摇着头感叹:“罢了罢了,你心思不在这上头……要是师父还在,定不会让朝晞你如此沉迷声色。”

崔萑把这话原模原样转述给浮星煜,故作矜持地念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最后一个“色”字还没出口便被堵回了齿间。

自从渠州回来,两人一直在为百姓奔忙,像今日这样安静闲适的二人世界实在难得。紫竹林与世隔绝,正适合做些孟浪欢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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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萑让浮星煜吻得心痒,他总是会在亲吻时忘记呼吸,偏头枕在浮星煜肩上,伸手将他长发在指尖勾了几圈:“幸而师父不在长安,否则师兄真请他来管我,那多难为情……哎,既然是我师父的师父带你回的长安,为什么你没跟着做个小和尚?”

“若是修道,被人骂顶多骂一句妖道。没头发的,往往要被骂做是秃驴。”

“噗嗤——怎么事先就把自己往挨骂上头靠?你就不能做个高僧?”

浮星煜低头将崔萑的手指轻轻衔入口中,牙齿轻磨着指节把长发解救出来,含混不清道:“做高僧也没什么意思。没头发不好看。我父亲若不是带发修行,也入不了我母亲的眼。初见之时我要是没头发,还能在长安和萑萑重遇吗?怕是看都懒得再看我,免得被晃了眼。”

或许是半妖血统天生的兽性作祟,浮星煜在床笫之间喜欢用唇齿啃咬,在崔萑身上留下些痕迹。

不痛,但痒到骨子里。

狐狸有防止伴侣逃脱的法子,半只狐狸也有这样的能力。浮星煜喜欢将人圈在怀里还要轻咬后颈,缓缓释放遍布周身的战栗。

崔萑设想了那样的情景——

血月高挂,白衣夜出,该是慈悲为怀的出家人却眉目冷厉,手起扇落,溅了一身的血。染红了白衣,连脸上头顶都是血迹,而他幽绿的眼底依然淡漠没有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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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僧有妖僧的好处。

崔萑喉结艰涩地滚动,心想,要是你父亲真的落发出家,说不定你会更早出生。

浮星煜感受到怀里爱人绷紧了身体,指腹抚过他汗湿的肩胛和脊骨,鼻尖贴在他后颈发出愉悦的闷笑:“原来如此,我明白萑萑喜欢什么了。我可以是,然后为了萑萑破戒,在庙宇之中佛像之下,颠倒天地……”

刻意压低的耳语钻进心窝里,崔萑脸颊红热头脑放空,任由荒唐放纵的假想带来心跳和体温的攀升。

直到浮星煜替他沐浴过换了新衣,崔萑才发现天光照尽已经是入夜了。

今夜是七夕,月如蛾眉星河闪烁。

长安在节庆时不设宵禁,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可以彻夜作乐寻欢。

七夕又叫乞巧节,对女子们来说是个重要的节日,民间有对月乞巧的习俗,乞巧的形式丰富多样,女儿家们在院落里摆起供桌,希望能有一双织女般的巧手。

因为七月初七是重七之数,北斗七星之首又称魁星,故而七夕节也叫做魁星节,读书人们在这天要将藏书拿出来晾晒。【1】

崔萑从紫竹林里出来就已经是华灯初上了,自然没赶上晒书。

但七夕还有许多热闹可凑,就算什么都不玩,行走在密挨密挤的人群中,偷偷牵住爱人的手,也算是过了节。

崔萑和浮星煜四处走走看看,随着百姓的脚步,走到大慈恩寺,还未进寺便能望见大雁塔与平日的肃穆庄严迥然不同,装饰着彩灯每一层都挂着红绸。

大雁塔对浮星煜的意义非比寻常,是他父母合葬的坟茔。崔萑曾问过浮星煜要不要将骨殖移出,正式起坟立碑。他说不用,这座塔便可以当做无字之碑。

进寺之后一路都有人把守,百姓削尖了头要往前挤,崔萑几乎是被人潮推拥着向前。到塔下才知道之所以寺里如此热闹,是因为皇帝与皇后今夜驾临。

——皇家每年七夕都会在宫中搭建彩楼拜祭星宿,今年却是头一次在宫外,且是帝后同行与民同乐。

百姓们踮着脚抻长了脖子望着塔顶,既怕祸从口出又忍不住感叹如今这位皇后好命,年纪轻轻就成了国母,既无娘家倚仗,该是怎样天仙下凡似的美貌?

大雁塔是因坠雁舍身的典故而得名,更是浮星煜父母的坟冢,皇帝不是不知道,却特意选在此处饮酒作乐,实在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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