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清晨,刘新宇跟上官嫣儿将福伯的骨灰交给一家墓地公司,然后便离开了南京。
上官云朔的骨灰还在车上,因为刘新宇答应过上官云朔,会将他带到逍遥岛!
从南京离开,刘新宇跟上官嫣儿去了山东。
两人在山东待了一月,期间逛遍了整个齐鲁大地,这一月内刘新宇没有杀人,更没有惹事,哪怕是碰到不平之事,他也没有插手。
现在他的心境在一种平和的状态上,两人过着常人的日子,这就是历练。
这一月中,刘新宇跟上官嫣儿住着不到一百块钱的宾馆,吃着路边的小摊,有时候为了帮助小贩逃脱城管的追击,还被世界政府的城管追打过。
但他们都没有还手,因为刘新宇需要一个普通人的历练,亲身体验一下一个社会最底层的无奈。
这一月中他体会到了很多,更加体会到了民众心中对世界政府无言的愤怒。
……
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
一道全身被金光笼罩的身影以及一道全身被黑气笼罩的身影正在追逐一具全身布满盅虫的尸体。
“将臣大哥,你确定这东西真的好吃吗?本少觉得好恶心啊!”
赢勾全身被黑气笼罩,黑色的阴气将周围的树木都腐蚀的萎缩了下来。
“我好像从没说过它好吃吧?一路上是你自己嚷嚷着它肯定很好吃的。”将臣有些较真,特别是在说话上,如果话语中有什么不同,他肯定会指出来。
赢勾撇了撇嘴,俊美的脸庞上浮现一抹冷笑,眉间黑色的印记一闪,数十道黑气便朝着前方的盅尸缠了过去。
盅尸嘶鸣了一声,声音很尖锐,异常的刺耳,当这道声音响起的刹那,成千上万只的盅虫铺天盖地的出现,将赢勾的阴气吞噬殆尽。
“我靠,不行啊将臣大哥,本少不是这蛆尸的对手,它那蛆虫太恶心了!”赢勾看到盅尸一下就将他的阴气击散,皱眉喊道。
盅尸对着赢勾怒吼了一声,忌惮的望了一眼将臣,便继续朝着雨林深处逃去。
它不害怕赢勾,但却很忌惮将臣,因为将臣身上的气息让它产生不了一丝的反抗念头,这就是……层次压制!
“我想杀它不过是举手之间的事情,但你跟它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如果想要吃掉它的话,就自己出手!”将臣面无表情的说道。
“啊?”赢勾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抱怨道:“将臣大哥,咱们要节约时间啊,尽管本少很想跟它交手,但时间是珍贵的,人类一句话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啊!”
赢勾虽然这么说,但表情上却丝毫没有想跟盅尸交手的意思。
“少啰嗦,我可不会跟你二哥一样惯着你,那么做只是在害你!人类需要经历生死才能成长,灵体也是一样的道理,想要吃了它?可以,自己出手!”
将臣望了赢勾一眼,血色的瞳孔中闪过一抹严谨。
“……”赢勾眼角抽搐,俊美的脸庞上充满了委屈,他真的不想跟这盅尸交手,不是害怕,而是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