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男朋友,范征。他刚从欧洲回来,是范氏财团的继承人之一,目前正在安市办公司。”
那混血帅男用地道的伦敦腔向夏薇打招呼,“you。”
夏薇瞠目结舌,“你、你好。”
“你可以叫我jerry。”范征笑道,一派贵族风范。
“范征的家族在英国受到过爵士勋章,他的母亲是英国贵族小姐,他可是真正的贵族呢。”邓朝华自豪地介绍。
夏薇嘴巴不自觉的张得老大。
范征打了个响指叫来服务生,又点了几款不错的酒,“两位小姐,我来请客。”
夏薇情不自禁开始抛媚眼过去了。
一个晚上过去,范征彻底征服了夏薇,她不停地暗示范征,不停地挑逗他,但是范征除了笑得很温柔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好似看不懂她的暗示和挑逗。
夏薇深感无力。
两个女人去上洗手间时,邓朝华不无讽刺地说:“范征回国认识的第一个女人就是我,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他说以往交往过无数美艳的女人,已经腻味了,觉得我才是他真正的红颜知己和命定情人。所以,别的女人他才不会看一眼!”
夏薇恨得牙痒痒,心里道:咱们走着瞧!
这晚,范征始终非常客气地对待夏薇,邓朝华也极其满意。
其实她今天就是想来考验一下这个新男友。
夏薇是她们三个里面最漂亮的,虽然比牧锦差许多,但在普通人中,已经是非常出众。
邓朝华想看看,范征是不是真如他自己所说,不会对别的女人动心。
结果她终于放心了。
夏薇连范征的联系方式都没能拿到,回去以后对丑陋的谢嘉诚横挑鼻子竖挑眼。
谢嘉诚又给她卖了几样首饰,她才罢休。
过了几天,夏薇到外面吃饭,走了没几步,发现前面停了辆保时捷,下来一个男人走向路边的小店。
她定睛一瞧,不是范征是哪个!
这正是踏破鞋底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她踩着高跟鞋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上去,就在快要靠近范征的时候,突然崴了脚,哎呀一声娇呼,向旁边倒去。
范征果然接住了她,“小姐!你没事吧。”
夏薇娇滴滴道:“我、我没事……咦,jerry!”
范征好似很吃惊,“夏小姐,你怎么在这里?”
“我住在这附近啊,你呢?”夏薇眼波流转地问着。
范征指了指前面的小店:“我要去给朝华买蛋糕,据说这家的芝士味道很不错。”
夏薇嫉妒得不行,“……刚才多谢你,要不是你,我一定会扭到脚!哎哟……”
“有点疼?”范征关心地问着。
“嗯。”夏薇假装皱着眉,“没事。我还没吃饭,你呢?我请你吧!”
范征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点头,“稍等,我去买个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