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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瑜解了围裙,在宋屿川身侧坐了下来。
想起他喜欢吃甜口的,用筷子给他夹了一块拔丝地瓜,地瓜夹起的一瞬间糖液拉成银线般的长丝。
她手腕轻轻晃动,将糖丝用筷子转了转,那糖丝径直包裹在地瓜外面,又在碗里的清水中蘸了一下才放到宋屿川的碗里。
“瑜瑜,这是啥菜,为啥夹起来会拉丝还要用筷子转一转,最后还要蘸一下凉水?这样会更好吃一点吗?”
李宝珠实在太好奇了。
番茄鲫鱼罐头跟鲫鱼干还有鱼香肉丝她都吃过了,但这黄橙橙的能拉丝的食物她还是第一次见。
而且看起来这吃法还挺讲究呢。
“这是拔丝地瓜,大伙都尝尝,要趁热吃才好吃,夹起来用筷子搅一搅糖丝吃起来会脆一些,用凉水蘸过之后不会粘牙。”
林知瑜笑着解释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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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珠有样学样地夹了一筷子,用筷子搅了搅糖丝,还在清水里蘸了一下,放在嘴里嚼了嚼,脆脆甜甜的糖丝外壳,加上里面软软糯糯的地瓜,吃起来又香又甜。
完全可以当零食吃了。
“这也太好吃了,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食物呢。”
李宝珠眼前一亮,冲着林知瑜竖起大拇指,“瑜瑜,你这厨艺比镇上那些大厨的厨艺可厉害多了,你要是开饭馆的话,生意一定会很火爆,我肯定天天去点一道拔丝地瓜。”
李梦华也赞同地点了点头,镇上可找不出做饭这么好吃的饭馆来。
要是林知瑜开饭馆的话,他也会经常光顾。
“你就是冷不丁地吃一次觉得好吃,这东西连着吃两顿就腻了。”
林知瑜被李宝珠逗笑了。
不过她以后还真有可能开饭店,毕竟前世她就是开饭店起家,挣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最后创办了多元化的餐饮集团。
吃过饭后,林知瑜把炖好的鲫鱼汤端上桌,一人给他们盛了一碗。
李梦华原本以为那些饭菜已经是顶顶好的了,没想到还有更好的,他看着碗里的汤,奶白奶白的,鲜香味儿直往他鼻子里钻。
他端起碗来小口喝着,入口鲜香爽滑,还有股淡淡的甜味儿,一碗鲫鱼汤下肚之后不仅胃里特别舒服,连心情都舒畅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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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刚才吃饭有些吃撑了,不然这么好喝的汤他定要多来上几碗。
毕竟这么美味的饭菜,他以后又不能经常吃到。
吃饱喝足之后,林知瑜把碗筷端去了西屋里,李宝珠跟着进去了,帮着清洗碗筷。
“宝珠,你不用沾手,我顺手就洗了。”
林知瑜把盘子都放好,回头见李宝珠洗碗,连忙阻拦了一番。
李宝珠坚持刷着碗,“你今天做了一桌子好吃的招待我们,已经很辛苦啦,我再不帮着干点啥,那像啥样子。”
李宝珠想了想,顺便把她跟林国庆的事情跟林知瑜简单地解释了一下。
“瑜瑜,之前你跟宋大哥来厨房做饭,我被我表哥炸胡了,情急之下就把我喜欢你大哥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李宝珠挺难为情的,脸上一片红,“没想到你大哥就站在门口,把话都听了去,后来他主动说跟我谈谈,然后……他也说喜欢我。”
要是李梦华不这么横插一杠子,她不会捅破这层窗户纸,很可能会温水煮青蛙,多跟林国庆相处,让他慢慢接受她。
“原来是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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