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朝歌就去了国外留学,一去三年没有消息,没想到这个时候竟然回来了。
宋一夕整理了下心情,因为手伤不能开车,特意打了个的去了机场。
窗外绿树成荫纷飞而过,想到一会儿要见到几年不见的好友,宋一夕的心情总算好了点。
学生时代的时候,朝歌就像她的护花使者,那时候她便不喜欢慕娆。
如果得知她的事情,想必一定会很生气。
宋一夕还没下车,手机便是一阵震动。
“我已经到了。”
“本小姐在机场一号门,速来接驾。”朝歌微扬的声音响起。
“行,您老稍等。”宋一夕无奈的笑下,她所在的地方正式一号门,所以早就看到了在人群中瞩目的朝歌。
性感的红色连衣裙,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蛤蟆镜,只露出一双烈火红唇。
尽管看不到脸,宋一夕依旧是一眼认出来了她。
三年的时间,她依旧美得动人,她像是最烈的酒,入喉作痛,却令人甘之如饴。
宋一夕压下心中的激动,嘴里微上扬,疾步过去。
“朝歌。”
“夕夕。”
朝歌摘下墨镜,热情的来了个拥抱,随后将她打量一圈,“果然和以前一样,还是冷冰冰的,这样的夕夕可是嫁不出去的。”
说到嫁这个词,宋一夕眸色一暗,随即掩去。
这一瞬间她有很多话想要和她说。
她被父亲设计送上了陆尚的床。
陆尚娶了她。
陆尚厌她,烦她,偏偏不爱她。
陆尚的心尖人是慕娆。
这一切的酸楚如同冒出井的水,止也止不住。
但是她知道此刻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先回家,这次回来先住在我家,三年不见,我有很多话要与你说。”
说完,宋一夕打的带她坐上车。
她没有多问一句,从她认识朝歌的时候,便知道朝歌是个很神秘的人。
她的家世,她的一切宋一夕知道的都很少。
三年前她消失的时候,她也曾找过许久,不过,所幸她再度归来。
车疾驰而过,窗外的液晶显示器上正在播放着慕娆的广告。
朝歌一眼锁定了慕娆,回过头来问宋一夕,声线突然拔高:“刚刚那个是慕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