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包围住的就是常建仁,他那一身排骨是最好的目标,交趾人都兴奋了。
斩杀敌将可是大功,弄不好李日尊就会亲自封赏,那个可是不得了。
常建仁看着最为瘦弱,想来最好斩杀,所以那些交趾人都想捡便宜。
可他们找错了对象。
苦练不辍的常建仁早就今非昔比了,他的长刀闪电般的斩杀当面之敌,灵活的在人群之中冲杀。
长刀飞快的挥动,鲜血飙射中,常建仁已经冲杀了出来。
他的身后躺了一地的尸骸。
“杀敌!”
他举起长刀,冲着对面的交趾人嘶吼着。
他身后的宋军赤果着上半身,所向披靡。
“他是那个……那个排骨……那个宋将!”
交趾将领突然想起了一个传说。
在上次宋军袭扰升龙城之战中,其中一个排骨最为凶悍。那人瘦骨嶙峋,却异常悍勇,手下没有一合之敌。
天呐!
那人竟然又来了吗?
李日尊悬赏一万贯要此人的头颅,要不要?
军情如火,宋军已经蜂拥而上,交趾将领想了一瞬,喊道:“跟着来!”
一万贯啊!
有一万贯他就能拿出一半去行贿上官,升官会和喝水般的轻松,剩下的一半留着花用,那也是小富豪吧。
他带着一队精锐冲了过来。
“杀!”
常建仁依旧是不格挡,不防御的招数,对面的交趾人愕然,心想哪有这等不怕死的人。
就是这么愕然的瞬间,常建仁一刀枭首。
某就是天下无敌的勇士!
这等不要命的砍杀方式很危险,常建仁从菜鸟变成老鸟之后,深知对手一个变化就能导致自己翻船。
但他要变吗?
他在变,苦练刀法。
可不够啊!
他想到了当年在翰林院的遭遇。
他并非是不能受气的人,只是那些人欺人太甚,让他这个老实人忍无可忍。
特别是那个任守忠,常建仁恨不能宰了他。
要收拾这些人,特别是任守忠,他必须要立下大功。
可军中怎么立功?
杀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