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圣旨走到这儿,终于可以往下走了。
过了知制诰这一关,下一步就是,起草好的圣旨便可进呈官家,御画、录黄,行下。
其实就是皇帝签字画押,抄送下发。这里是官家的职责,当然没问题。
可是,别以为这就完事儿了,这是下发,而非颁发。
下发到哪儿?
当然还有下一道坎儿,那就是发中书舍人手里。
但是,中书舍人在拗相公开始折腾之前是“奉职官”,也就是虚职,不管事儿。
所以,一般下发到昭文馆(翰林院)手里,要昭文馆大学士“宣行”方可生效。
“授所宣奉诏旨而行之!”
只要“内相”认为诏书不当,他是有权拒绝,“署敕行下”。
就是拒绝在录黄上签名,驳回诏书。
这就是为什么大宋的内相一般都由首相兼任的原因,其权力的主要体现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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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是这道坎也过了呢?内相签字,书行通过,则是诏书又会进入下一道程序,发至门下省给事中。
也就是又回到了草拟旨意的给事中归班手里,如果他要是觉得不妥,可以再一次驳回。
当然,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毕竟是他拟的旨,一般不会驳回。
这也就是为什么赵祯让给事中归班兼任知制诰的原因,大宋官冗制繁,让宰相兼内相,让给事中归班兼知制诰,是尽量在简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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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给事中审核通过,即“书读”通过,还需要门下省长官(还是给事中归班)签名。
然后。。。。
然后还没完!
在以上所有的流程之中,必须有首相,辄就是同平章事的签名。
如果负责“宣行”的内相不是同平章事,如果掌管“书行”的是参知政事,那么这道绕了好几圈的圣旨,也必须到首相手里过一遍,他签了名,圣旨才算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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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再看看,一道以皇帝名义颁发的圣旨,从庭议到草拟,再到御画、录黄、下行、宣行、书行、读行、宰相签画。。。。。。
如果不是政事堂一官多职,把各职能分摊开,那旨意就要途经百官——皇帝——知制诰——皇帝——内相——参知政事——给事中归班——同平章事,把东府所有的相公转一个遍才算生效。
从这个流程来看,皇帝的分量占了多少?士大夫的分量又占了多少!?
每一步,每一个士大夫要是稍不高兴,那这旨也就颁不成了。。。。。
何为共治,其意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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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皇帝的这个旨意颁布实施就板上钉钉了吗?
没有,还有一道坎儿把皇权卡的死死的——台谏!
大宋的台谏可不光是放炮的,在法律上,台谏有论列政令得失、审查诏书,乃至追改诏书的法定权力。
但凡“诏令不允、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诛求无节,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宪臣弹举”!
还记得那个石安石费了九年二虎之力,灭了三个知制诰才扶上去的李定吧?
给他升职的诏书确实顺利颁布了,李定也如愿当上了监察御史,可是,别的御史不干啊,一帮人以李定拒绝为母亲丁忧为由,集中炮火一通滥炸,生生把拗相公和神宗立起来的改革新人给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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