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墨林森正陪夏婉逛街,电话铃声响了。
他刚接起电话,那头传来向天戈半死不活的声音:“墨少,哥们儿失恋了,出来陪哥们儿喝酒。”
墨林森一本正经:“抱歉,没空,要陪老婆。”
向天戈气得哇哇大叫:“墨少,你也太没良心了吧,天天腻在一块儿还没腻够啊,叫你出来一趟怎么这么难呐!你算算,自从结婚以后,你出来过几回啊?每天不是陪老婆,就是陪孩子,眼里还有没有我们这些兄弟了?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
向天戈很显然是喝酒喝多了,开始在电话那头胡言乱语。
虽然墨林森并不认同向天戈的言论,却也不能和一个喝醉酒的男人理论。
如果问他,兄弟和老婆哪个更重要的话,他一定毫不犹豫回答:“老婆。”
墨林森有些无奈的开口道:“你都算算,你失恋多少次了?”
这些年来,他换女朋友速度比换衣服还快。
每天身边跟着一水儿的漂亮妹子,今天这个小网红,明天那个小明星,后天那个小模特。
对于墨林森这个脸盲症患者来说,根本分不清他的各任女朋友。
他只知道,每次向天戈大喊着“失恋了、分手了”,不过是以一个名义约兄弟几个聚聚罢了。
试问一下,哪一次,不是他主动甩的别人?
哪一段感情,他又真正的上过心,真的付出过真心?
失毛的恋!
每次分手之后,他都空前的放纵,因为这意味着结束了一段已经厌烦的感情,马上就会有新的女朋友。
沉默良久,那边传来了向天戈低低的声音:“墨少,我这次,可能真的动心了。”
听到向天戈的声音,墨林森有一瞬间的错愕。
动心?
这个花花大少和他说,动心?
他居然还会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