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歌把自己的想法给苏玥说了一下,苏玥很快就答应了。
之后叶歌花钱拟了一份合同。
合同的内容关于双方的合作分成,之前都是口头协议,现在也确实需要走上正轨了。
至于双方合作的期限,叶歌并没有限制,只是写了一句“任何一方随时可终止合作”。
叶歌并不是想要随时抛弃她们跑路,叶歌只是不想要锁住她们的自由。
如果苏沐苏玥想终止合作,随时都可以,没有任何违约金。
叶歌请苏沐苏玥吃了一顿饭,然后把合同签了。
签合同的时候,苏沐苏玥根本都不带看一眼,直接就落笔写下自己的名字,用红印按下小巧的手印,对叶歌的信任可谓到了极致。
叶歌觉得自己把她们转手卖了,她们都会帮自己数钱。
时间又过了两天。
“一次就好”的总播放次数到达了100万,并且“一次就好”隐隐有一种从量变到质变的趋势。
但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应该就是在这一两个月了,就等一次宣传或者是爆发。
qq音乐肯定是懂的,因为这也是代表着他们的利益。
一首独家爆火的歌,可以吸引多少人下载qq音乐?这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qq音乐也是看到了叶歌和苏沐的潜力,所以qq音乐的运营总监再次来电话,表示想要和叶歌签订长约。
叶歌可不想要成为qq音乐旗下的艺人。
但是qq音乐也确实给的多。
叶歌和苏沐苏玥两姐妹谈了一下,问他们的意见。
苏沐苏玥都表示叶歌做决定就行。
最后叶歌想了一想,表示以自由人的身份和qq音乐签约。
叶歌在qq音乐每独家发放一首歌,叶歌就会得到十万的签字费,之后每一首歌还有推荐包一条龙服务。
至于歌曲的mv,qq音乐也会承担制作,其中包括着歌曲制作的各种费用等等,qq音乐都会报销。
不说其他,叶歌直接把当时在天籁录音棚的发票发给了qq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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