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在刀警官眼里,什么样的刀才是好刀?”
三姐双手抱胸,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问道。
刀锋笑了笑,将苗刀轻轻搁在刀架上,走到光可鉴人的欧式大班桌前。桌面上,也有一个小型的刀架。
架子上,是一把黑鞘黑柄,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刀。
刀锋握住刀柄,慢慢拔出。
刀锋才出鞘三寸,一股血腥味便扑鼻而来。这种血腥味,已经渗入到这柄刀的骨髓之中,浑然一体。不是常年在生死边缘行走的人,无论如何都感觉不到。
“好刀!”
锋刃不过六寸,刀身上,没有常见的血槽,也没有繁复的花纹,只有一朵线条极其简单的牡丹花。
“刀警官要是喜欢的话,送给你?”
三姐在一旁微笑说道。
“君子不夺人所好!”
刀锋笑着将南刀归入刀鞘。
“而且我是警察,这把刀对我来说,还是太长了。”
身为警察,他总不能没事就将一把尺许长的南刀别在裤腰带上,招摇过市。
三姐笑道:“南刀虽然锋利,但过于精巧,分量太轻,限制了很多招数。”
这样小巧的兵刃,最好的攻击方式是刺与割,却不合适大开大合的劈砍招数。
刀锋微微一笑:“也不见得,武器是死的,看你怎么用了。用反手旋风刀,也一样可以把人的胳膊卸掉!”
“精辟!”
三姐轻笑起来。
“看来传闻没错,刀警官果然是高手,难怪一个人就把闫利民的槽子给干翻了。”
刀锋不由得摸了摸鼻子。
想不到,他的名声在道上已经很响亮了。
三姐莲步姗姗,走到大班桌后,也不落座,顺手拿起桌面上的极品南烟递给刀锋,然后自己也叼上一支薄荷型的女士香烟。
打火机随即凑到了她的面前。
三姐拿起面前的香囊把玩了一会,脸上露出追忆往昔的神情。
“程二还好吗?”
“不太好!”
刀锋实话实说。
“程二爷蹲号子的经验,有点欠缺,估摸着以前没怎么跟警察打过交道。”
三姐不由“噗嗤”一笑,白了他一眼,顿时娇媚横生。
漂亮的女人果然厉害,一颦一笑都是诱惑。
“你呀,年纪轻轻的,别那么损。程二这个人,聪明确实聪明,但有时候就是太自信了,反倒会出些昏招。他做老千的,最忌讳的就是跟衙门打交道。”
“不过,刀警官你可能对他不够了解。这人虽然傲气,却挺够意思的。真心把你当朋友的话,其实很好处。”
刀锋摇摇头,说道:“三姐,我也实话跟你说,我是警察,他是老千。我和他交朋友的可能性真不大……”
三姐咯咯一笑,说道:“那也不见得。你们警察,可有不少是我的朋友。有些人的职务,比你还高呢!”
这话就是给刀锋留面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