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混混的反应,比第一个更慢,甚至连抬胳膊的动作都来不及做,钢丝软鞭就狠狠抽在了他的脸颊上。
“噗”地一声闷响。
第二个混混满嘴飞花,红的黄的到处乱飞。
还是那个情形,红的是血,黄的是牙!
雪白的牙齿?
不存在的,混混不配有那样的好东西!
至于第三个混混,倒是没吃钢丝软鞭。软鞭长达三尺,每次挥舞,是需要时间来蓄势的,否则就算打在人体上,杀伤力也极其有限。
以刀锋如此丰富的格斗经验,才不会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他采取了最直接的办法,迎着第三个混混直冲过去。
第三个混混正好高高举起啤酒瓶想要砸下来,胸腹部空门大开。等啤酒瓶砸下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刀锋早已不在原来的位置,他高举的啤酒瓶砸了个空,上臂正好搁在刀锋的头顶上,差点没将自己胳膊给整折了。
当然,这么近的距离,刀锋就算使用顶心肘,也很难发力。
顶心肘要想凑效,完全得依靠快速撞击的动能,再加上肘锤的坚硬,才能一招制敌。
不过,正宗的顶心肘使不上劲,变招却是可以的。
刀锋身子一矮,右肘弯曲,腰背同时发力,猛地往上一撞,坚硬无比的肘锤正中混混的胸肋之间横膈膜的部位。
这个混混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只闷哼了半声,便翻着白眼,仰面朝天倒在地上,不住抽搐,口吐白沫。
从刀锋出手,到三个混混倒地不起,前后不过一分钟时间。
其他马仔甚至才刚刚站起身来。
按照原计划,他们安排了七个人对付“小白脸”,安排六个人对付于傲雪。
虽然于傲雪是个女的,但好歹也是联合调查组的成员,万一很能打呢?
还是谨慎一点好,小心驶得万年船。
不料还是太低估了“小白脸”。
鬼知道他那么能打!
“特么的,给老子上!”
刀疤哥勃然大怒,猛地一拍桌子,怒吼如雷。
反了你了!
这可是孟关,是咱家的地盘。
你再能打又怎样?
今天就让你走不出这个海滩。
哦不对,能出去,不过是被丢出去,直接丢进海里。
马仔们轰然答应,纷纷拔出武器,匕首短刀什么的,就往前冲。
然后,惨叫声响起。
奇怪,怎么惨叫声来得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