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不看科举文章了,反正嫂嫂看了就行。
沈筝又起身去找别的书看。
两人一个稳如泰山,一个浮躁不安,对比十分明显。
自然,她们二人的动态,身在客栈的许嘉仪时刻都在关注着。
当得知沈筝和林宝初在书馆临时抱佛脚、奋笔疾书的时候,她不屑一顾。
“真是异想天开,竟想凭借一个流放之地的小小书馆,就想赢过本小姐,愚蠢!”
她许嘉仪可是把翰林院的每一本书都读过!
想赢她,除非太阳从西边升起!
林宝初早出晚归、勤奋好学,每天都泡在书馆。
沈筝还时不时会跑到县衙来喘气,跟大伙儿吐吐苦水,林宝初却一次也没来过县衙。
这让扶贫小队对她又好奇又佩服。
佩服她的毅力,同时好奇她是怎么做到的?
她一个女子,没有考学的压力,当真能把那些晦涩难懂的文章看进去?
“许老板,咱们一会儿一起去看看沈娘子吧?”
午饭时辰,朱金华收拾东西,打算抽空去看看林宝初。
午饭他就不在伙房吃了,一会儿在美食街上随便买点垫垫就行。
许牧也正有此意,“好啊,走走走,咱们都去看看。”
林宝初交代他们最好别去打扰她读书,所以这些天大伙儿一直忍着。
想着这次大家一块去,也就打搅片刻,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再说了,现在又是吃午饭的时辰,林宝初也要放松一下,吃个午饭吧?
一行四五人,相约朝着书馆去。
在上书馆二楼的时候,几人默契地放轻脚步,不发出一点儿声音。
上楼后,果然在一个角落的位置,看到了正在读书的林宝初。
窗边三月的阳光投在桌上,那个位置正好是林宝初执笔的右手,笔尖滑动行云流水。
林宝初低着头,一手翻阅一手书写,十分认真。
微风吹来,吹动她的头发,那一缕缕青丝在阳光下,仿佛在发光。
几人下意识屏住呼吸,不敢惊扰了那边的人。
沈戟也来了。
他每日中午和傍晚都会到书馆来接林宝初回去吃饭休息,他要是不来,林宝初恐怕连午饭都忘了吃。
“各位都在啊。”
“嘘——”
几人同时回头,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看到来人是沈戟时,几人动作全都顿住,而后尴尬地笑了笑。
“是爷啊。”朱金华嘿嘿一笑,有点不好意思,“来叫沈娘子回去吃饭的吧?”
“那你们聊,我们就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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