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沈万三
“钱太多花不完?”
林修眼睛瞪大的看着少年:“兄弟,家里有矿山还是咋的?”
“矿山?”
少年不屑的摇了摇头:“有些东西可比那玩意值钱得多了,譬如古董。”
“一尊成色不错青花瓷瓷器能卖到三千万,但是我家里最少三十万尊,一把战国时期的青铜剑四千万,但是我家里最少藏着十万把,还有其他的什么狗屁夜明珠青铜鼎之类的玩意更是两座山那么高。”
他看着林修,像是找到了知心人一样:“兄弟,说了你别觉得我吹牛逼,计算我家扫地做的扫把和厕所的马桶,那都是价值连城的金丝楠木,而喂狗的盆则是青铜鼎,随便丢出去,那都是别人奋斗一辈子赚不到的钱。”
“我曾经算过,我如果我一天花上十个亿,那我最少要花到我三百岁的时候才能把家里的财产挥霍一空,只是那时候,现在财产衍生的新财富,我三千年估计都花不完。”
“兄弟,我很痛苦啊!”
如果是别人这样和林修说话,那林修一定觉得这是一个神经病。
但是看着少年手里那黑乎乎的乌金猫,见识不凡的林修又知道对方没有说谎,那确实是真正的乌金,而且是明朝时期的古董,八千万只多不少。
一个能拿出八千万的古董来玩的人,要不是傻子,要么就是真正的有钱人。
而少年显然不属于前者,就是说,这是一个真正的有钱人。
只是林修好歹也听说过世界福布斯富豪榜啊,从来不知道有什么以古董发家的富豪这么富有啊。
“算了,三百块也不要了,既然投缘,那就送给你了。”
见到林修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把自己当做傻子,少年心情似乎不错,直接把乌金猫塞进了林修的手里。
“不好!”
“仁不掌兵,义不掌财,这是商人不变的铁律,既然说好的三百块那就三百块。”
对于少年把乌金猫塞给自己,林修没有半点拒绝,只是却拿出三百块递给对方。
“哈哈,没想到兄弟竟然知道我先祖沈万三说过的话,有点意思,三百块我收了,有没有兴趣找个地方吃一顿火锅,然后喝两口小酒聊聊人生?”
林修笑着开口:“乐意奉陪!”
十几分钟后,附近一间羊肉火锅店,林修和少年找了一个地方坐下。
“我叫林修,富豪兄怎么称呼啊?”
不知道为什么,见到少年,林修不仅没有一丁点的反感,反而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啊。
“哈哈,好说,我叫沈万三!”
噗!
听到这话,喝着茶的林修一口喷了出来:“富豪兄,你不是说你的先祖叫沈万三吗,怎么你自己也叫沈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