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无聊。。。。
平淡的一天,女仆店今天平静如水,连刁钻的客人都没有。
今天写点什么好呢?我想想,前几天我在写什么来着?哦,对了,刘萱的故事。
有点不想记录,还是简单记录一下吧。
话说那一天,我们的小萝莉,刘萱,成功的从楼顶的窗户翻进一家商店里,正把东西往外顺的时候,商人的孩子起夜床,因为脚步声太轻,刘萱没注意到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出声后,刘萱顿时惊诧的看向他。
那个孩子见刘萱的模样是个萝莉,以为是个比他还小的孩子,于是自顾自的以为刘萱为了生存,所以小小年纪不得不到他店里偷东西。
同情心大发,这个孩子还主动帮刘萱偷东西,还告诉她这些商品里哪些东西比较值钱,最后刘萱顺走大部分东西后,这个孩子还送给她一个苹果,让她在路上吃别饿着。
记录完毕!
字数有点少,在写点什么东西。
母亲讲的那个故事吧。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中世纪的时候,在美丽的乡村里,有叫瑞克和莫秋的两个小男孩,他两是一对非常好的朋友,有一天呢,瑞克拿着斧子对莫秋说:‘莫秋,莫秋,我们去森林里砍柴吧。’”
“他们为什么要去森林砍柴?”躺在小被窝里的我,好奇的问。
“因为那个时候是中世纪啊,没有一点就着的天然气,没有黑黑的煤炭,想要吃饭,要用木柴烧。”母亲温柔的向我解释。
“后来呢?”
“后来啊,莫秋同意了,和瑞克拉着手,一蹦一跳的朝着森林走去。”
“妈妈,你不是说森林很可怕吗?他们不害怕吗?”
“是的,森林很可怕,但瑞克和莫秋很勇敢,勇敢的心让他两不惧森林的恐怖。”
“勇敢是什么?”
“等你不害怕晚上关灯,你就拥有了勇敢。”母亲摸着我的额头说。
“不要,我不要关灯,他们进森林砍柴,没有遇到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