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话说,如果是出事之前碰到林冬,他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太好的印象,专业能力仰望是必然的,可归结到性格方面,彼时才二十出头的他绝对无法与对方同频。之后则不然,那个时候的林冬是最孤独无助、最需要心灵依靠的时候,昔日的光环已无法支撑骄傲,除了一身破案的本事,一无所有。
在特定的时间点遇到特定的人,彼此相互需要,这便是缘分。
早晨被冬冬踩脸踩醒,唐喆学提脖子拎起猫,迷迷糊糊抱怨道:“……闹钟还没响……你让我再睡会……”
“咪咪咪咪!”
一听不是“喵喵”的叫声,唐喆学瞬间清醒,忽悠一下诈尸般坐起。转头一看,林冬那边空了,可厨房并没有传出锅碗瓢勺的动静,忽然涌上不好的预感,立马下床奔到客厅。不在,林冬不在吉吉也不在,而且过七点了,遛狗应该回来了才对。
打电话,却听到铃音在卧室响起——林冬的手机还放在床头柜上充电。有时候林冬遛狗不带手机,这个他知道,可眼下联系不上多少有点不安。此时冬冬在旁边“啪啦啪啦”扒楞猫食盆,过早饭点儿了却没人给喂饭,这就是它踩醒唐喆学还“恶语相向”的原因。
唐喆学反应过来赶紧倒猫粮。这又引起了冬冬的不满,“咪咪”个不停——只有猫粮没有别的,连小鱼干都不知道放两条,有这么糊弄孩子的么?可唐喆学没功夫照顾它的心情,火速洗漱完毕,套上衣服下楼找人。沿着平时遛狗的路线一路狂奔,却没见吉吉和林冬的身影,急得他在街心公园上蹿下跳,到处拽公园里的“狗爸狗妈们”问,可没一个说见过。
就在他急得恨不能去调监控时,一位遛吉娃娃的“狗奶奶”说:“我六点四十下楼的时候看见他俩了,我还说打声招呼,可他俩上了辆黑色的车。”
上车?遛着狗呢林冬上别人车干嘛?唐喆学脑瓜子“嗡”一下空白了几秒,回过神赶紧问:“什么车?车牌号多少?”
老太太皱了皱眉:“哎呦我这老眼昏花的,哪看得清车牌号啊,什么车……就轿车啊,黑不溜秋的。”
“在您家楼底下是吧?阳光路十八号楼?”
知道时间地点就好找了,另外唐喆学并非刻意记人家地址,只是最初认识的时候就在人家楼底下。吉吉个头太大,跑得又猛,那天给刚从楼里牵着吉娃娃出来的老太太吓得一屁股坐地上了。当时唐喆学还说送老太太去医院照个片子,所幸老太太心地善良,没赖上他们,站起来掸掸土抱着狗就走了。后面遛狗再碰上,都会打声招呼。
老太太看他着急八荒的,安慰道:“不会有什么事的,应该是熟人,我看吉吉爸直接拉门就上车了。”
“行我知道了,谢谢您。”
唐喆学匆匆道谢,转头往阳光路那边跑。结果刚出街心花园就接到个电话,一看来电显示是林冬,他提起的心“咕咚”落下,急吼吼的:“你去哪了?”
“我刚到家。”林冬一顿,反问:“你在哪?”
“出来找你啊!”
林冬笑叹道:“唉你可真……我这么大个人又不会走丢,再说还带着吉吉。”
“刚豆豆奶奶说你上了辆黑车,谁的车啊?”唐喆学可没心情跟他说笑,这一大早的,肾上腺素狂飙!
“于瑞福,他来找我了。”
“谁?”唐喆学以为自己听错了。
“于瑞福,行了你赶紧回来吧。”
说完那边就给挂了。还得喂猫擦狗,早晨的时间很宝贵。顶着一脑袋问号,唐喆学边往回走边琢磨——于瑞福找组长?这是知道在查他了?
TBC
第165章
稍早之前——
和一大早起床遛狗的其他主人一样,林冬的着装以舒适、便于运动为主,丝毫不在意看上去精神与否。吉吉太能跑,力气比人大,别人家是人遛狗,他们家是狗遛人。遛完一身汗,衣服从里到外都得洗,高弹面料多转几次洗衣机领口就皱了,熨也熨不平,起球褪色无一幸免。后来他索性不那么计较了,自己的洗不过来就穿唐喆学的,大两号而已,正好蹭个oversize风的潮流。
今儿就穿了唐喆学的一身运动服出来,宽大舒适,面料轻薄,唯一的缺点是有些兜风。松紧袖口洗得有点松了,撸上去,没跑两步又滑下来,以至于林冬不得不来回换手撸袖子。还有裤子,该说不说,人形大金毛那腿真是该死的长,他穿,裤脚挽了两截还堆在鞋面上,跑松了总感觉踩鞋跟。
正当他一手拖着狗、一手撸袖子提裤脚稍显狼狈之时,一辆黑色的奥迪车缓缓停到身侧。驾驶座的车窗降下,露出于瑞福那张似笑非笑的脸。其实从带着吉吉下楼起他就注意到这辆车了:一开始停在街对面,他过第一个路口时,那车发动、掉头,赶在变灯之前过了路口,自此一直跟在他后面;他进公园,车就停在了公园口,他出来,奥迪车再次跟上。
从未见过如此差劲的跟梢技术,与于瑞福四目相对,林冬意外之余又不怎么意外。不是从基层一丁一卯干上来的,锻炼不足,技术性手段难免短板。然而另一个事实是,选择大于努力,当初从看守所去省厅,于瑞福也只是借调而已,尽管听起来高大上,但借而不调乃是常态。一个萝卜一个坑,人走了,原先的位置必然要有人顶替,万一留不下,回去又得换岗,里外都尴尬。人家去了,还能留下,就算闪光点再小,总归是被领导看见了。
念在对方退休之前级别比自己高,林冬礼貌相待:“早,于主任,这么巧。”
于瑞福哼笑一声:“别寒碜我,你早就发现我了,要不干嘛走得好好的,非得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