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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我倾尽家财助季修文考上状元,他却认为我用钱侮辱他。
婚后十年,他对我冷淡至极。
后来,我才知道他喜欢的人,是和他一起长大的青梅。
为了和青梅在一起,他不惜下毒,害我毒发而亡。
再睁眼,我重生回到救济他的那天。
他质问我:“沈沁,你不是喜欢我吗?为什么不救济我了?”
我冷笑:“晦气玩意,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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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沁,你不就是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之女吗?」
「你以为有钱就了不起吗?」
「我告诉你,这里是书院,不是你家,我们不稀罕!」
看着挡在季修文身前的林乐瑶,我有些恍惚。
视线对上季修文的目光,我忍不住后退了一步,扶住了旁边的白墙才站稳。
十八岁的季修文,脸上还带着一丝书生气,瘦削的肩膀,衬得书生服都宽大了几分。
然而他实在生得好看,身材高挑,皮肤有种常年不见阳光的苍白。
只是那双眸子实在出彩,亮得好像天上的星星,竟生生把平平无奇的衣服衬得贵气十足。
这样的季修文,我有多久没见过了?
十年?
还是二十年?
太久了,记忆已经模糊了。
毕竟,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儿了。
季修文看我后退,微微一怔。
林乐瑶还在喋喋不休,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眼前这一切,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当时就是这样,他不肯接受我的救济,我却以为他皮薄,偏要救济他。
季修文家境不好,他爸是个烂赌鬼,从小只会输光了钱后喝得烂醉,回家打骂他和他妈。
他妈不堪折磨,最后投河自尽。
他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
等长到七八岁,他最喜欢去村里的学堂旁听。
教书先生也不管他。
等到了十六岁那年,他考取了童生。
可想要更进一步却是不可能了,毕竟束脩可不是他能出得起的。
还是村长看他有读书的天分,哄着全村的人东拼西凑,送他来了书院。
山长也是惜才之人,免了他的学费,再多的,也只能靠他自己去挣取了。
好在学院设置了勤学岗,凭借着他的勤奋,混个温饱总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