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能上得起岳麓书院的,要不是有真才实学之人,要不是家里有钱来混个名声的有钱之人。
季修文是有才的,虽然没钱,但他从来不觉得是什么丢脸的事,永远不卑不亢。
他太与众不同了。
他就像温室里生出的一株清新又顽强的兰草,和我周遭的奢靡格格不入。
我就是在那时候喜欢上了他。
我喜欢他,所以看不得他受苦。
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总是自以为是地一切我觉得好的东西塞给他。
他晚上要去抄书早上赶不及吃饭,我就从家里带了饭盒给他,足有三层。
「季修文,我家厨娘烧的燕窝炖益乳鸽,很是滋补,你尝尝!」
「还有这道枣泥酥,香甜可口,我最喜欢了。」
那时候,我是皇商沈家的掌上明珠,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身边所有的人都宠着我,以至于大脑空空,不思进取。
我只想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却完全忽略了,他想不想要。
他的同窗都在起哄:「季修文,他懂什么燕窝啊,啊哈哈,恐怕鸡窝倒是很懂!」
我怒瞪他们,骂道:「咸吃萝卜淡操心,关你们什么事!」
我没看到就修文用力捏紧饭盒而失去血色的手指。
他顿了片刻,把饭盒还给我,冷淡道:「谢谢沈小姐的好意,季某受不起。」
「别啊季修文,」有男同学朝他挤眉弄眼:「要是攀上了沈沁这个高枝,你这辈子都吃穿不愁啦!」
「就是,到时候你爹不是想赌多少就赌多少,再不用打你生活费的主意了,哈哈。。。。。。」
所有人哄堂大笑。
季修文却一下子站起来,转身出去了。
我在后面追着要把饭盒塞给他:「季修文,你别听他们胡说,快把饭吃了,不然晚上抄书身体受不了的。」
他站住,猛地回头。
我愣住了。
他眼里满是憎恨与嫌恶。
2
少女的记性总是很差,只记得心上人的美好。
我很快忘了那一茬,继续纠缠季修文。
为了离他近一点,我甚至好好学习,只为了升到他隔壁班。
我爹甚至怀疑我鬼上身了,变着法子地让我出去玩。
可我统统不予理会。
在书院的最后一年,季修文更忙了。
忙着参加诗会,忙着赚取各种杂费,为来年的科考做准备。
最惨的时候,他每天都只能在食堂买一个馒头充饥,然后就着凉水下咽。
我看不下去,给他钱,却被他拒绝了。
最后,他甚至饿晕在了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