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化原则
人事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必须体现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尽管不同企业都有其与众不同的特性,但作为现代企业,尤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人事管理制度必须以现代人事管理理论为基础。
(二)规范化原则
人事管理制度应当严谨规范,这是人事管理的实践活动得以运行实施的基础。
(三)公平性原则
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面对的是企业的所有员工,不论职位高低,都具有同样的纪律性和约束力,不能有刻意的偏向或歧视,以至于激发员工的矛盾。
(四)可操作性原则
人事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有计划地对人事进行合理配置,以提高企业绩效。如果忽视了可操作性,则人事管理制度反而成了企业运营的桎梏,阻碍了企业经营的顺利发展。
第二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章人才招聘
第三条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
第五条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三章录用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七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八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四章待遇
第十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二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人员工在内部银行的账户。新避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