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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初见(第1页)

“嗖——”

看着草靶上的白羽箭,姜绍放下手里的角弓,呼出一口浊气,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后,他的弓箭总算是有了几分长进。

齐人尚武,射猎成风,姜绍曾听母妃提及,教授他们骑射的这位老将军便是个神射手,庸人远不能及,曾一日射雉兔若干,麋鹿数十只,猛虎三只……连御前金吾卫都骇然不已。

姜绍不由地看向树荫下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子,只见那老将军一身黑色短褂,睁着惺忪的醉眼,胡子和头发都乱糟糟的,喝酒的架势和喝水没什么区别。

去年冬时突厥大举侵犯边境,他的儿子们都在镇守雁门关中丧命,白发人送黑发人,但那时太后却大肆铺张地举办寿宴,也正因如此他才心灰意冷地选择辞官,直到王妃三顾茅庐请他出山,他才来到王府。

姜绍似乎从那张醉醺醺的脸上看出无尽沧桑之态,一种感同身受的悲伤攫获他的心,他不自在地抿唇,再次举起角弓。

旁边的弟弟姜烈又是最早完成课业,只见他将角弓一扔,从带来的食盒里掏出个荷包,宝贝似的护在怀里,脸上的笑容仿佛能沁出蜜来。

望向他兴冲冲地跑向花苑的背影,姜绍疑惑地问道:“他这几天好像都没和你们一起踢蹴鞠,这是又去哪里鬼混啦?”

那几个伴读也迷惑地摇头:“不知道,二少爷这几天神神秘秘的,我们跟在他身边他便赶人,从不允许我们近身。你还在给二少爷买话本吗?”

“二少爷近来没有让我给他买话本,只是让我给他去珍宝阁给他买了枚步摇,你别说,就那么小小一枚步摇,直接把他几个月的月钱都花光了。”

“步摇?那不是女人才用的东西吗?”

“唔,莫不是给王妃娘娘买的?”

姜绍眸色渐深,默不作声地揣测起弟弟的意图来。

另一片,姜烈一边跑,一边从怀里摸出那个荷包,小心翼翼地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原来是一支用绒花和红珠串起来的步摇,材质虽然普通,但做工精致不俗,一看就是匠人花费不少功夫打造而成的。

看到这枚步摇,姜烈不由地偷笑出声。

半个月前他在捡蹴鞠时,在花苑里遇到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姜烈从小在男孩堆里长大,还是第一次见到那样的女孩子,感觉和他那些娇蛮跋扈的表妹们都不一样,小小的,香香的,睫毛很长,皮肤白嫩得能掐出水来。

原谅姜烈在学堂读书不认真,说不出什么高雅之词,但那个女孩让他想起养过的一只奶猫,温顺地任由他摸毛,合该是能抱在膝盖好生爱抚的。

他来到那片花苑,轻声唤道:“小莲花。”

不过几声呼唤后,树后便出现个红色的身影,女孩娇艳的面容露出来,一双清水似的眼眸在阳光下宛如浮动的水波。

姜烈惊喜地上前:“总算等到你了,前几天我来找你,你都不在,难道是化形有时辰限制吗?”

他还真把眼前这女孩当成赤莲化形而成的小妖怪,一直“小莲花小莲花”地喊。

崔遗琅当然不能告诉他自己一直在偷看他们,便一直默认了这个称呼,也没有告诉他自己其实是个男孩。

这些天只要江都王去宣华苑找他的老相好,崔遗琅表面听他的话乖乖地呆在书房,但其实都会趁人不在偷偷跑出去,比起安安静静地坐在房间看书,他其实更喜欢去外面晒太阳。

每当看到那群少年在草场上踢蹴鞠时,他身体内部便会涌出难以言状的强烈冲动,甚至连血液也开始沸腾起来。

少年们在草场上追赶一个球,跑得飞快,他们每个的眼睛都炯炯有神,脸色红润,年轻的身体里拥有旺盛的活力,汗水在他们饱满的前额流淌,一滴滴地溅落在苍郁的草地上。

虽然隔得很远,但崔遗琅好像已经闻到他们身上的汗味,那种粗浅的不怎么好闻的气味格外让他沉迷。

他明白自己内心的渴望:好想和他们一起跑。

可惜江都王是绝对不会允许崔遗琅做出如此粗鄙的行径的,王爷是个缺乏阳刚之气的男人,年轻时也是一等的风流人物,是个琵琶高手,偶尔会教崔遗琅用枫香调弹奏,力图把他培养成极高雅的人物。

早上醒来侍女为崔遗琅梳头时,江都王会忍不住上前将他抱在膝上,手指缠绕住他一缕乌黑浓密的头发,叹道: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崔遗琅讨厌这个形容,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他有疼爱自己的娘亲,白姨也经常喂他糕点,过得很快乐,也很幸福。

可这男人非但不让他见自己的娘亲,还给他穿不喜欢的衣服,他宁愿不吃那甜甜的酥酪,也想回到母亲身边。

在被眼前这个少年发现时,崔遗琅心里其实还有点慌乱,担心他去跟王爷告状,但这个姜烈的少年反而很喜欢他似的,经常来他玩,这让他心里有些许触动,忍不住和姜烈偷偷来往。

所以在姜烈唤自己“小莲花”时,他一本正经地回道:“是呀,大妖怪总是把我关在莲房里,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他不让我出来。”

在又一次的撒谎后,崔遗琅忽然想起娘亲的话,娘亲教导他要做个正直善良的好孩子,好孩子是不能撒谎的,可他自从来到王爷身边后,便一直在说谎。

我原来是个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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