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这么会献殷勤!
“谢谢~”
许昭弥这个蠢女人竟然还朝他笑了笑。
陆以宁盯着那截碍眼的手腕,眼神都快把它烧出个洞来。
店里的座位几乎都坐满了人,装修也已不是之前的样子。
玻璃穹顶坠着成串鸦青琉璃灯,暖黄射灯将雕花窗棂投在砖墙上,自动酒水装置做成一个个漂亮精致的小乌鸦造型,每过整点便扑棱翅膀报时。
许昭弥闻声瞥他一眼,除了惊讶他竟然没走以外,没好气地说了句:“我这里不招高管,只招歌手。”
“我就来应聘歌手。”
“你?”
“不可以?”
陆以宁说着脱掉西装外套,很拽地往高脚椅上一扔,“不是你让我做自己?”
随后他扯松领带,径直往舞台走去,一脚跃了上去。
他报了个曲目:“《ItsMyLife》。”
鼓手刚结束表演,默契地把鼓锤递给他,陆以宁接过鼓槌瞬间在指尖转了个花。
袖口恰到好处卷到手肘处,骨节分明的五指旋着枫木鼓槌,在冷光里划出一道银弧。
他转身坐到高脚凳上,随着摇滚乐响起,鼓锤高高落下——砰砰砰碰!
劲爆又富有节奏感。
他长得好看,身材又挺拔,绷紧的白衬衫下摆随着踩镲动作掀起,人鱼线在皮带扣上方若隐若现。
当唱到“Itsnowornever”
时,他后仰甩头的瞬间,汗珠甚至顺着喉结滚进了突然崩开的衬衫纽扣里。
观众沸腾了,周围几乎都是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声浪几乎要掀翻屋顶椽梁上悬挂的鸦羽风铃。
许昭弥却愣住了,她怔怔望着光影里的男人,有那么一瞬间,脑海里竟然浮现了很多很多年前,她第一次在大学礼堂亲眼看到他打鼓的模样,许昭弥至今还记得看那首歌的名字——《EnterSandman》,那时的他也像现在这样,在疯狂的鼓点里扯开了规整的校服,引来全场女生一阵阵尖叫——她都快忘记自己曾经还拥有过这么一段心潮澎湃的暗恋,而就在这样的一刻,她好像在如此暴烈的鼓点里再次听到了自己那无法控制的心跳。
她听到调酒师John在她耳边激动地喊了无数声卧槽,John是个同性恋者,许昭弥从招聘的时候就知道。
观众们起身嗨了起来,很多女孩跟着跳起了舞,“真带感!”
人群里不知谁这么大喊了一句,有人激动地撞翻了雪克壶。
许昭弥在这样的兵荒马乱下眼眶微微湿润了。
白色衬衫被汗浸透贴在他的脊背上。
陆以宁在最后一个重音落下后,将鼓锤随手一抛,他从始至终面无表情——就这么跳下了舞台,在满场疯狂的欢呼以及众人的注视下,从容从许昭弥面前径直走过。
顺手抄起外套就这么走了。
像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发泄。
也只像是一场发泄。
肖堂站在暗处看了整场戏。
等沸腾人群散去才走到许昭弥面前开口:“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一而再地拒绝我的表白了。”
“?”
他轻笑,说:“你心里有人了。”
……
男人都是神经病。
许昭弥戴着眼镜,开着车,一路上都在骂骂咧咧。
陆以宁是神经病,肖堂也是神经病,总之男人都有病。
她就应该在店门口挂个招牌,上面写:男人禁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