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五花八门,长短不一,上面还带着锈迹。他们勾肩搭背,交头接耳,队列走得乱七八糟,哪里有半点军人的样子。
然而,陈霄的视线,最终停留在那些士兵的脚上。
他们的靴子,虽然沾满了泥雪,但样式统一,是军中专用的高筒皮靴,而且磨损的痕迹很新。
他的目光又落在了那些士兵握着兵器的手上。
他们的手掌宽大,指节粗壮,虎口处布满了厚厚的老茧。
那不是农夫干活磨出来的茧子,而是常年握持兵器才能留下的印记。
最让他心生疑窦的,是那些人的眼神。
他们虽然努力做出散漫、不在乎的样子,可偶尔与自己视线交汇时,那眼底一闪而过的精悍与警惕,却骗不了人。
那是一种只有在尸山血海里反复打滚,才能磨砺出来的眼神。
一群地痞流氓,不会有这样的眼神。
陈霄的心,沉了下去。
事情,似乎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这个雍王,这个被所有人看作废柴和莽夫的皇子,或许是在演戏。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再也无法遏制。
他再看向走在最前面,正拉着王瑾大吹法螺的姜恪,目光变得凝重起来。
只见姜恪满脸横肉,举止粗俗,像一个最没脑子的武夫。
可他的脚步,每一步都踩得很稳,即使在醉酒的状态下,他的身体也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这是一个习武之人的本能。
一个能徒手格杀黑熊的猛人,会是传闻中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废柴皇子?
一个能将一群身经百战的悍卒,伪装成地痞流氓的统帅,会是一个只懂好大喜功的莽夫?
陈霄不动声色地落后了半步,让自己隐入队伍的阴影中。
他看着姜恪那夸张的背影,看着他身后那群纪律松散,却个个暗藏杀机的士兵,心中充满了巨大的怀疑。
这场戏,演得天衣无缝。
可惜,他陈霄,不是只用眼睛看戏的观众。
他是军人。
他只信自己从细节里,嗅到的血腥味。